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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格县水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 09- 15 10: 44浏览次数:

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普格县水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对照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协调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普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11

普格县水流域生态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围绕“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目标,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进一步延伸深度、拓展广度,以不断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解决突出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美丽普格建设更多的“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结合普格县“三山两水自北而南相间排列”(则木河与西洛河在县城东侧汇流后称黑水河,南流注入金沙江)的地理特征,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不断巩固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深入打好全面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为凉山州打造民族地区共同富裕新样板、川西南地区绿色发展新高地、绿色低碳生态文明新典范、改革开放与治理体系新标杆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支撑,推动“大美普格”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水生态环境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三水”统筹,系统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理念,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系统谋划水资源高效利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环境风险防控等任务。

2.突出重点,目标可达。以群众身边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要求,衔接“美丽凉山”目标建设“大美普格”,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3.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河道存在的水质污染、生态破坏、岸线侵占等突出问题,客观分析地方水生态环境治理状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和经济生活发展现状,加强涉水问题分析研判,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实现标本兼治,进一步推动治水从经验治理向精准治理转变。

4.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与州生态环境局、流域管理机构的对接,自上而下明确总体部署,加强规划的落地。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积极发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综合监管作用,推动规划任务及项目的落实。

5.全民参与强化公众环保意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道生态治理和保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目标

2030年,普格县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流域水资源保障效能显著提升,水生态修复取得明显进展,水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得到保护,形成“河清、岸绿、景美、鱼丰”的良好水生态环境。

展望2035年,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生态流量得到全面保障,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实现主要河湖美丽河湖建设全覆盖,“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水生态格局全面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水生态及产业空间布局

1.强化水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水污染防治规划的空间布局和需求,合理规划人口、城市和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区域不得突破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进一步细化完善“三线一单”中对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源头水保护区等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应以强化源头控制、严格空间布局为主,清理整治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过度养殖捕捞、岸线开发等生产、生活活动。城镇等重点管控区应以污染防治、风险防范为主,补齐环保设施短板,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源环境风险综合管控。一般管控区应在合理发展的同时严格水环境保护,以水环境、水资源承载力为基准,合理进行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源和农牧业面源控制,进一步完善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体系建设。

2.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进流域岸线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实行河湖岸线分区管理并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最大程度保持河湖岸线自然形态。禁止在黑水河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园区。引导重点行业合理布局,提高硅冶炼、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集聚水平。加强黑水河及重要支流河道植被保护与修复,恢复河流两岸山体植被和林草状态,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

(二)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体系

1.建立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强化管控单元分区及管理,综合考虑水系结构、汇水范围、国省考断面、行政区划,按照水陆统筹、完整唯一、精细化原则,划分黑水河普格段)流域管控单元,建立覆盖全的流域空间管控体系,逐级明确行政责任主体,提升水生态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持续优化流域水功能区管理,维护重要水体生态功能,优化调整具体水域功能定位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将水功能区划作为依法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跨部门基础平台,严格国考断面管理,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

2.完善河(湖)长制责任组织体系。落实“河(湖)长负责、一河(湖)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工作机制,持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有能有效转变,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建立部门统筹协调、相互配合、相互保障支撑的工作机制,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发挥基层河长在河长制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将河长制工作由部门之治转变为基层党政共治,真正破解“九龙治水”的难题。正确引导和鼓励全民参与,逐渐形成“共商、共治、共建、共管、共享、共赢”的河湖长制管理模式。

3.建立健全流域综合监管体系。尊重生态系统完整性和自然性,同昭觉县和宁南县开展流域横向综合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产业布局谋划等工作,系统谋划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联动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强化源头治理,追溯并落实治污责任。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管理,倒逼生态环境责任落地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协作,统一法律适用,不断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

4.加强联防联控联治。建立健全跨县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加强黑水河流域干流及则木河等重要支流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推动河湖信息共享、联合巡查、联动执法、污染共治,构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岸上水里的系统治理模式。积极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双边协调机制与应急处理能力建设。

(三)强化流域要素系统治理

1.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流域与区域、流域上下游与左右岸等,统筹年内与年际变化、水量与水质等,全方位、全地域、全系统开展水生态环境系统治理。立足重点区域,强化整体治理,系统布局黑水河流域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科学推进各主要流域水源涵养区、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

2.深化“三水”统筹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坚守“三条红线”。以用水总量控制红线指标为评价依据,逐步建立手段完备、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的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四)优化巩固群众身边水环境

1.打造水美普格围绕凉山州“三区九廊”水利总体布局“一核、三区、多节点”的水文化景观总体格局,结合普格县的人文、地理、历史及民族风情,围绕凉山州,打造普格成为“山水相容民族风情地,城景相依现代阿都”。普格县黑水河流域,以天然湖泊湿地为载体,结合彝族文化、历史传说和红色文化,通过螺髻山九十九里温泉瀑布黑龙潭等节点,打造彝乡自然景观区,带动普格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滨水景观文化品位,通过整合城市滨水区周边自然地理、人文历史、民族风情等,重点打造黑水河生态廊道等城区滨水景观,使人们在亲水、爱水、戏水的同时感受文化的熏陶。

2.开展水美乡村建设。按照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结合城乡一体化、美丽乡村和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积极打造一批水美新村。针对流域内各地乡村不同水资源禀赋、水生态特点、水文化底蕴和水景观特色,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滨河景观带等多种措施,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积极建设水美新村,彰显普格独特的山水魅力,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等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普格县乡村全面振兴。

3.杜绝黑臭水体。及时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等问题。保障城镇生活、工业等各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强化污水收集管网等设施的运营维护,杜绝城市建成区出现黑臭水体推进农村黑臭水体调查工作统筹实施农村水环境治理,因河(塘、沟、渠)施策,统筹推进农村水环境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改厕等治理工作,确保农村地区不出现黑臭水体。

(五)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根据美丽河湖评价标准制定实施方案,系统推进美丽河湖建设。精准识别黑水河主要问题及其症结,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在工业水污染管控、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关键领域和突出短板上实现突破,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推进“五水共治”,保障公德房电站国控断面水质持续保持稳定并优于Ⅲ类。实施黑水河岸线清理整治、生态景观廊道建设等工程,实现“堤固、水畅、岸稳、安全”的河道治理目标,打造美丽生态岸线,拓展公众亲水空间,开展河湖文化挖掘和文化设施建设,保护传承展示河湖水文化。努力建设“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营造“山水与城乡相融,自然与文化相益”的滨水文化景观,使人民群众直观地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

(六)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1.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业企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依法依规实行审核制。队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入河排污口审批信息要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

2.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检查和监督性监测,按照“边查边测”原则,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质、水量、污染物种类。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管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管理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

(七)提升城镇水污染治理能力

1.推进城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开展管网系统化整治,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破损修复、老旧管网更新和混接错接改造,持续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加快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

2.全面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容量和分布情况,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加快实施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开展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合理的处理工艺及高效的污水处理装置,根据服务人口、进水量等差异化调整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方案,包括运行时间、投药方式等。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网络建设,推行“厂—管网—河(湖)”运行维护机制,建制镇纳入城镇运营管理系统。

4.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快补齐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短板鼓励污泥与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推广用于土地改良、荒地造林、园林绿化、堆肥等污泥处置方式,逐步降低填埋处置所占比重。

(八)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1.农业种植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评估农业面源污染环境影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长期监测深入推进化肥减量,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施肥等技术,加大生物肥料、水溶肥料、缓控释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的推广应用力度。深入推进农药减量,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长残效除草剂使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减少农膜使用量,开展新型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处理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农药换包装、现金回收、回收保证金等多种方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深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持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在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绿色防控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建立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和农药减量控害示范区建设。

2.农业养殖污染防治。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分区分类管理和源头控制,划定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禁止在划定的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范围内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与治理,采取“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生态循环”模式和工程处理措施,实施重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与治理,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途径,整县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种养结合,促进粪肥还田,加强农副产品饲料化利用。推进养殖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在主要畜禽养殖区域推广“果沼畜”、“菜沼畜”、“茶沼畜”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技术模式,构建“生态养殖业—沼气工程—高效种植业”种养循环农业模式,创建种养循环示范场。

3.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加强“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配备保洁员机制,持续推进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县和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建设。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户卫生厕所建设改造,积极推动农村闲置沼气池“沼改厕”,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合理利用菜园、果园、花园等实现就地消纳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通过建设小微湿地、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等措施进一步削减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物入河量。

(九)推动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

1.加强工业企业污水综合整治。严格环境准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全面实现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巡查和抽查力度,全面推行企业环保信用评级。

2.加大超标排放整治力度。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管,全面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问题。严格环境执法,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巡查和抽查力度。严厉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以及有毒有害,超标、超总量排放或偷排工业废水等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强化社会监督,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提高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责任人名单、违法事实和处罚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负面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作用。

(十)全面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1.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定期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清除河道底泥中的污染物,改善河道水质和水动力条件。

2.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严格按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依法制定准入条件,严格保护具有重要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3.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黑水河河流干流、河流支流两岸、湖库周边及饮用水引水源区、蓄水区周边第一重山脊线内为重点区域,推进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加强河道岸线保护和管理,划定河道岸线保护范围。实施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构建以黑水河为骨架,其他支流、湖泊、水库、渠系为支撑的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河绿色生态廊道防护林体系,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制定和实施水源涵养功能提升规划,实施有序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工程。加强对黑水河水源涵养区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水源涵养区内的水体、植被、野生植物资源,积极修复破坏较为严重的河流自然生态。

(十一)保护建设生态缓冲带

1.加强生态缓冲带划定和保护。加强黑水河干和则木河等重点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现状调查评估,优先将河湖生态缓冲带纳入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逐步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湖库生态缓冲带除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科学研究活动外,纳入岸线保护区后禁止建设项目。

2.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黑水河流域为导向,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以坡耕地治理措施、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措施为主的工程措施,以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发展复合农林业、开发与利用高效水土保持植物为主的林草措施,以高耕作、深耕、深松、增加地面植被覆盖为主的耕作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水土流失。加快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坡改梯、经济林、水土保持林、种草、封禁保护、蓄水池、沉沙池、排水沟、管道铺设等方式,提高各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比例,大力开展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

(十二)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1.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补齐水生生物现状数据短板,开展流域内浮游动物、浮游植物、水生植物、鱼类资源调查评估,推动水生生物保护恢复建立并完善生物遗传资源保存体系,完善水生动植物资源监测预警体系,减缓生物种群衰退速度。完善黑水河干支流增殖放流管理机制,加快过鱼设施建设,以鱼养水,科学确定放流种类,合理安排放流数量,恢复水生生物种群适宜规模。对列入重现土著鱼类或土著水生植物清单的水体,结合生境恢复,适度开展迁地保护,引种土著物种,防止外来水生生物入侵强化水生生境保护加强对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监管。

2.强化本土物种保护。加强外来物种管控,定期评估入侵状况,建立外来物种入侵防控预警体系。通过定期打捞入侵物种,如紫茎泽兰、喜旱莲子草等植物,减少入侵种对本地物种的危害,并利用围栏逐渐减小入侵物种的分布范围。每次打捞之后应及时种植净化能力强的本地植物,构建以本地物种为优势种的植物群落,降低入侵物种的成活率。加强土著鱼类繁衍恢复,建设鱼卵孵化基地,对列入重现土著鱼类或土著水生植物清单的水体,结合生境恢复,引种土著物种,有效控制外来入侵鱼类的种类和数量。保护“三场一通道”生境体系,维护土著鱼类生命周期过程的环境依托实现鱼类资源自我繁殖和持续再生

(十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1.强化用水“双控”约束。按照“三条红线”和“双控行动”要求,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四川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和凉山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根据黑水河流域干支流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加强节水宣传,提高全民节水爱水意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2.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调整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旱粮生产,促进节水型农业发展,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合理调整农林牧草渔比例,科学安排种植、养殖结构及规模,建立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的节水高效农作制度。强化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及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太阳能提灌站,推广微灌、喷灌、滴灌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扩大节水型农业应用范围。结合“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要求,积极推广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推进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技术改造,对灌区的干支渠道、渠系建筑物进行防渗、维护,完善灌区管理体系。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机电提灌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普格县鲁溪河水库、夹铁镇幸福堰农业灌溉引水工程建设形成“蓄、保、集、节、用”一体化的节水农业新格局。

3.加强工业及生活节水。实施重点用水企业和用水大户节水改造,积极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推进全县硅冶炼食品加工等行业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建设。开展供水管网改造,推进“一户一表”工程,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的工业生产技术,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加快节水型服务业建设,以学校、宾馆、饭店、医院为重点,全面推进创建节水载体,在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用水环节优先使用再生水。

(十四)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

1.科学制定水资源分配方案。加强水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的调查分析,强化取水、用水、节水、退水等方面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坚持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优化完善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完善覆盖流域和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合理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量。

2.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因地制宜开展普格县水库工程的建设工作积极融于凉山州“南北互通,多源多脉”的水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十五)着力保障生态流量

1.改善涉水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条件。完善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设生态放水及分层取水项目措施,保障坝下河段生态流量基本要求。

2.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加强全域生态流量监督监管,以水利水电工程最小下泄流量和河道内取水户为重点,严格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严控河湖水资源开发强度。加快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常态化重点河湖重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日常监测,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联网体系,建全河湖生态流量预警机制,不断提升河湖生态流量监管能力和水平

3.加强江河湖库水资源调度管理。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统筹协调好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生态保护等关系。优化水资源配置,将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提升重点流域生态用水量占比。统筹流域产汇流及生产生活关系,科学制定完善黑水河流域水资源调度方案及年度水量调度计划

(十六)强化源头风险防控

1.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强化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工业企业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应急措施等相应的防护工程。

2.加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源监管力度。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减少污染风险。督促普格县重点单位建立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和自行监测制度,按年度上报排放情况,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

3.重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根据《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提升对14类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风险防控能力,严格销售管控,禁止新建生产装置、加工使用。

4.完善危险废物应急防范能力。建立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监管体系和信息平台,实时掌握各种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处置以及各类废物处理信息和资源化利用途经。加强对主要产生工业危险废物企业的监督管理,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制度。完善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业化队伍和应急处置装备,提高危险废物污染控制应急处理技术和装备水平,配置专业化的危险废物环境监测装备,重点配置快速现场检测分析危险废物类别和性质的监测仪器。建立危险废物风险排查制度,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

(十七)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1.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全面开展企业、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重要生态功能区、流域环境风险评估,划分低、中、高风险区域,针对不同等级制定风险源差别化准入机制。逐河调查水文、防洪、水电、闸坝等水利工程设施,实现风险源、敏感目标、事件情景“一张图”的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策略。

2.完善预警监控体系。黑水河流域干流、则木河等重点支流、上下游行政区跨界、敏感水体和重点水域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利用现有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构建预警网络,健全固定源、面源和移动源污染源监测能力,建设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体系。继续推进固定源自动监控系统安装,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自动监测预警机制。

(十八)加强水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1.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立完善应急监测网络,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管理,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完成普格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修编,开展电子化备案试点,推动跨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等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

2.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建立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的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建立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与应急平台。加强危化品和危险废物运输环境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推进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建设,以联合培训演练等多种手段,加强公安、消防、水利、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应急联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明确政府责任主体。《方案》目标任务涉及的各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科技、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强《方案》实施的指导和配合。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明确各部门水环境保护职责,分解落实规划任务,形成有效水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2.提升执法力量。继续推进督政与查企并举的环境督察制度,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调的监管体系,加快对流域重点环境问题的督办解决进度。构建“基于部门分工的统一监管模式”,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制订普格县黑水河流域执法监督、报告通报制度。组织水利、环保、卫生、建设、国土、农业、林业、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强对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量调度、河道规范采砂、河岸规范排口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法查处。

3.加强生态环保铁军队伍建设。提升铁军素养能力,定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理论学习教育;强化铁军目标考核,严格工作纪律,强化比学赶超意识,完善干部职工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年度考核表彰业务标兵、奉献标兵等先进个人;严明铁军纪律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深化廉政警示教育,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

(二)落实资金保障

1.拓展资金渠道。财政部门加大对属于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普格县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用途,创新财政生态环保支出方式。鼓励通过发行一般债券、申请政策性银行低息贷款等多种模式拓展资金渠道,并将土地出让金、生态功能转移支付资金等按照一定比例支持水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社会资本投入回报补贴机制与风险补偿机制,综合采用使用者付费、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政府付费等方式,分类支持经营性、准公益性和公益性环境保护项目。

2.明确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监管措施。生态保护补偿资金优先用于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实行专款专用建立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管机制,审计部门每年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3.完善市场体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同时,加快推进水资源、水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发经营权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按照“污染者负担,受益者分摊”的原则,建立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促进排污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探索污染治理市场化,制定和完善优惠政策,运用财政手段,吸引各行业资金投入环保事业。建立促进水资源节约的价格机制,推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地。

4.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加快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健全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推行差异化收费与付费机制,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鼓励推进厂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运营模式,开展收费模式改革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采用农业用电电价,设施用地纳入农业用地管理。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终端用水管理机制建立,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促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产业化发展。

5.实施重点工程。提炼政府事权的重大工程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项目储备库,作为规划项目实施。规划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及利用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环境风险防控等4个方面工程项目。

(三)加大科技支撑

围绕水环境污染治理、水资源优化调配、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重点领域或突出问题,开展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培育和壮大环保产业,重点推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生态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适用技术。健全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体系,支撑环境污染的精准治理和科学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基础能力建设,依托高校与科研机构提升创新平台能级,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夯实科技创新基础。

(四)加强监督管理

1.建立水环境形势分析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水流域生态治理考核评估机制,将水流域生态治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制定考核评估指标和办法,定期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水流域生态治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强化考核结果在资金分配、区域限批、领导干部追责等方面的应用。对考核结果较差的区域,综合采取预警、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行政约谈等手段,督促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2.加强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深化水环境质量监测,健全以自动监测为主,手工监测为辅的地表水水环境评价与排名技术方法体系,开展水污染物溯源监测试点研究,开展新污染物的试点监测和调查研究。试点加强污染物汛后峰值的管理和考核,倒逼城乡面源污染治理。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保障程度、湿地恢复与建设情况遥感监测。探索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污染通量监测研究。

3.进一步强化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全面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扎实推进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以全面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要抓手,健全跨部门、区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对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确保重点项目的工程质量。加强项目前期准备、实施、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等全过程管理,并向社会公布项目的环境效益。

4.严格环境执法。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导办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重点突出、提高效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科学性、时效性,做到精准执法、高质高效。

(五)倡导全民行动

建立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实现流域水质、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重点污染源、污染事故等有关信息的共享,及时公开流域水质监测数据、工程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环境信息,让公众了解流域与区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与教育,鼓励公众参与,调动全社会积极性,推动《方案》各项任务的实施。通过设置热线电话或公众信箱、开展社会调查或环境信访等途径获得公众反馈信息,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同时每年发布流域生态治理年度报告,接受同级人大监督和第三方评估。完善公众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公众对话沟通平台,方便公众通过多种渠道参与政府环境管理和监督,使水生态环境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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