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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9 13:43浏览次数: 1288

普格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普府发〔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

《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十五届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普格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段)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高速公路建设是破解普格交通瓶颈的关键,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确保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段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切实维护征地拆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普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普格县征收农用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普府办发〔2020〕25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凉府办函〔2019〕15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推进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段项目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实施主体

西昌至宁南高速普格段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永久性用地和临时用地,以及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业种植物、林木、经果林、建(构)筑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其他设施的拆迁,由普格县人民政府组织西宁高速征地拆迁推进专班实施。

二、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按照“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指导思想,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利益,确保程序合法、运作规范,手续完备,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依法规范、节约用地、统一规范、公开透明、阳光拆迁,由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三、处理原则

1.本办法仅适用于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段普格县境内所涉及土地征收(租用)及地上建(构)筑物、地上附着物的征收拆除补偿和被征收人安置等工作。

2.对建设项目征地红线内的永久用地进行征收,红线外及临时用地采取租赁方式有偿使用,土地征收(租用)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为准。全线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的实物指标调查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地勘测,并以国家颁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标准和所测定的面积作为计算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

3.对红线未占主体房屋,只占院坝一角的农户,对农户居住不构成安全隐患,对其生活、生产或经营不构成较大影响的,只拆迁红线占用部分,不予整体搬迁。

4.对国有河道、湖泊、滩涂、水域及未利用地等土地不予补偿。

四、补偿安置办法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不低于《普格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参照我县近期征地价格确定的征地标准执行。在征地过程中,土地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见附件1),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

2.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临时占用土地造成青苗附着物损坏的,按青苗附着物补偿标准一次性进行补偿后,在临时用地使用期间,坚持“占用一年、补助一年”的原则,按照相应土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进行补偿。工程结束后,用地单位应实施土地复垦,对原有村、组道路改造(加宽、改弯取直、增设错车道等)所占用的临时用地,只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规定,县林草、农业农村部门结合我县实际进行调整制定标准(见附件2、附件5、附件6),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6号)文件精神执行,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依法进行社保安置。 

五、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拆迁补偿安置

(一)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

采用货币化安置,根据房屋的不同类别,按照经调查核实公示后无异议的实物量计算,补偿标准(见附件3、附件4)。由被征收房屋农户依据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行选址落实宅基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农户自建的方式安置。集体土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费,支付给所有权人。

(二)搬家费、过渡费、拆迁奖励等费用

1.搬家费。按户计算,一次性支付搬家费2000元/户。

2.过渡费。按被征收合法房屋的建筑面积12元/m2月的标准,一次性计发6个月临时过渡补助费。一户的临时过渡费计算不足600元/月的,按600元/月的标准计发。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房。

3.拆迁奖励。被征收人应在公示结束日(无异议)起3日内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及时搬迁拆除。征收人按如下办法予以奖励:签订协议后6天内完成搬迁的奖励5000元,签订协议后10日内完成搬迁的奖励3000元;签订协议后超过10天完成搬迁的不奖励。

(三)征地后,被征地单位需对剩余土地进行调整的,按征用土地面积每亩100元计算土地调整费。

六、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拆迁补偿

公路沿线电杆、电缆、光缆等设施的迁建由产权单位按照高速公路杆线迁移概算包干费用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迁移,不足部分由产权单位向县西宁高速公路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再由县西宁高速公路领导小组协调变更追加部分资金。35KV以上规模的变压器、输配电线路、电杆、铁塔等设施应由宁西公司与普格电力有限公司协商后,与普格电力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迁改。

七、红线外工程占地补偿

红线外工程用地按“只补不征”的原则,由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施工单位协调相关事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土地交付,所占用的红线外地土及地面建(构)筑物、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临时用地复垦(还林)

(一)按国家、省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在项目完工前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履行复垦义务,复垦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县林草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用地单位按照林草主管部门批复同意的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要求,负责恢复达到还林条件。

(二)取土场、弃土场、弃渣场无法复垦的,用地单位应按永久性用地标准对土地所有者进行补偿。由业主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技术单位对各临时用地地块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出具鉴定意见。对存在地质灾害等安全隐患的地方,由用地单位负责治理,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监管。

九、实物指标调查方式

(一)按节约、集约土地空间合理开发利用的原则,确保征收的土地和房屋面积准确、权属清晰,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被征收的土地和地上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实施实物指标调查,乡镇人民政府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参与指界。房屋征收补偿的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以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二)土地征收面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三)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地上附着物的实物指标调查由乡镇人民政府配合相关单位实施,以实际调查登记的实物指标量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抢建、抢栽、抢种均不纳入实物指标调查补偿。新迁入户口的人员不纳入社保安置。

(二)被征地涉及的村、组、农户,需积极支持配合西昌至宁南高速公路普格县境内项目建设,对不配合或阻挠国家建设征地的,将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被征收人在房屋迁建、林木砍伐等过程中必须保障自身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被征收人自行负责。

(四)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补偿标准、补偿金额等,币种均为人民币。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西宁高速征地拆迁推进专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拟定建议、标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十二、本方案由普格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 

1.普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2.西宁高速普格段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3.西宁高速普格段拆迁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4.西宁高速普格段拆迁地上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5.西宁高速普格段征地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6.西宁高速普格段征地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附件1:普格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表

区片编号

乡镇(社区)

行政村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比例(以县为单位统计)

征地标准

 

螺髻山镇普基镇

德育村、波洛坪村、甲甲沟村、庙子湾村、马厂坪村。向阳村、顺河村、红军树村、三坝村、中梁子村

41500

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

螺髻山镇

德育村、波洛坪村、甲甲沟村、

庙子湾村、马厂坪村

水田:46000元/亩;

旱地:41500元/亩;

其用地:41500元/亩;

农用地以外的其他集体土地:23000元/亩。 

普基镇

向阳村、顺河村、红军树村、

三坝村、中梁子村

花山镇、荞窝镇

友谊村、联合村、

建设村。安木脚村、大坪村、云盘山村、施加村

35400

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

花山镇

友谊村、联合村、建设村

荞窝镇

安木脚村、、大坪村、云盘山村、施加村

大槽乡、五道箐

觉甘史村、特口村。采洛洛博村、

古木洛村、特博波乌村、特尔果村;

31100

土地补偿费40%,安置补助费60%

大槽乡

觉甘史村、特口村

五道箐镇

采洛洛博村、古木洛村、

特博波乌村、特尔果村


附件2:西宁高速普格段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单价(元)

1

大春

水稻

2700

玉米

1600

2

小春

小麦

1300

油菜

1300

3

其他作物

薯类

3200

荞子

900

燕麦

900

豌豆

1100

四季豆

1600

白瓜、南瓜、青瓜

1500

甘蔗

600

萝卜

1300

胡豆、黄豆

1300

丝瓜、苦瓜

3000

豇豆

2800

佛手瓜

1400

红油菜

2800

花生

1800

青菜

2200

莴笋

2200

白菜

2800

牛皮菜

1600

生菜、花菜

3000

藤藤菜

1800

辣椒

3000

茄子

3000

西红柿

3700

莲花白

2700

生姜

5000

3600

葱、香菜、韭菜、蒿菜

3200

各类菜苗

1500

魔芋净种

2800

其余蔬菜

1500

烤烟

3300


附件3:西宁高速普格段拆迁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单价

说明

1

钢结构

平方米

2000

指以H型钢材作为立柱、横梁、桁架组成的承重框架而修建的房屋

2

钢混结构

平方米

1800

指钢筋混凝土现浇立柱,以H钢型材为梁、桁架修建设房屋

3

框架结构

平方米

1600

指组成建筑物的立柱和梁组成的承重框架均由系钢筋混凝土现浇制成

4

砖混结构(现浇)

平方米

1400

是指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墙体,构造柱以及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也就是说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

5

砖混结构(预制)

平方米

1200

是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的墙体承重,部分过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结构。也就是说砖混结构(预制)是绝大部分以砖砌墙体承重,过梁、楼板、顶盖以钢筋混凝土预制的房屋。

6

砖木结构(一级)

平方米

1000

用料上等、标准高级、做工讲究的复杂砖木结构房屋。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实心红砖砌筑的墙体承重,部分圈梁、过梁、挑檐采用钢砼结构,顶盖人字梁采用优质木材。

7

砖木结构(二级)

平方米

1000

用料一般、标准普通的正规砖木结构房屋。竖向承重结构采用普通砖砌筑的墙体承重,横梁、过梁、挑檐、人字梁顶盖采用木榫结构。

8

石木结构

平方米

550

是指竖向承重构件采用石砌墙或石砌柱,构造柱以及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现浇)结构。也就是说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

9

土木结构

平方米

700

是指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土筑砌体的墙体,而过梁、挑檐、顶盖采用人字梁等以木榫结构为主的房屋。

10

木结构

平方米

530

指立柱、横梁、桁架等主要承重构件采用木榫结构的房屋。

11

简易结构

平方米

100

材料极差、标准较低、结构简易的房屋。用竹或较差的木材做的屋架、桁条,围护结构采用乱砖墙、空斗墙或其他简易休,顶盖采用石棉瓦、彩钢瓦等盖砌的简易屋面。

说明:房屋重置价包含了如下的房屋基本设施:进户门、室内门、窗、水磨石地面、墙壁和顶抹灰涂料粉刷、卫生间和厨房贴地砖, 卫生间1.8米的墙砖,厨房1.5米的墙砖。

另:农村商店、门市补偿标准:同时符合以下①、②两点条件的商户按照县城商户补偿评估的10%进行补偿。不能同时符合以下①、②两点条件的按照一般自建住房标准进行补偿。①:在房屋产权证书上有商业性质登记;②:办理有工商注册手续,并缴纳税费。

附件4:西宁高速普格段拆迁地上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单价(元)

1

围墙

乱石垒、土围墙

立方米

40

砖、石围墙

立方米

63

2

院(晒)坝

三合土

平方米

20

砖、石、水泥砂浆

平方米

60

土坝

平方米

15

石板坝

平方米

40

3

堡坎

石堡坎

立方米

50

立方米

280

立方米

100

其它

立方米


4

水缸


100

5

粪池

土粪池

立方米

60

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100

条石粪池

立方米

100

6

水窖

土水窖

立方米

60

三合土水窖

立方米

120

条石及砼水窖

立方米

150

7

 

水池

 

砣石、条石池

立方米

80

砖、石砌混凝土

立方米

110

造型水池

立方米

150

安全饮水清水池(混凝土,20立方米以下)

立方米

850

安全饮水清水池(混凝土,20立方米以上)

立方米

680

清水池围墙(安全围墙)

立方米

730

8

水井

土水井

200

条石水井

500

压水井(含机械取水)

350

机井(含抗旱井)

1500

9

灶台

土灶

250

红砖砌灶

350

瓷砖灶、水泥灶

600

节能灶(含设施)

800

10

坟墓

普通土堆坟

1200元/座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给予2000元/座的奖励

砖、石、水泥修砌

1800元/座

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他材料刻成的墓碑

3000元/座

11

水管

钢管

18

胶管

10

12

管道(安全饮用水管PE管)

DN20(100级,1.6Mpa)

3.8

DN25(100级,1.6Mpa)

4.98

DN32(100级,1.6Mpa)

7.94

DN40(100级,1.6Mpa)

12.51

DN50(100级,1.6Mpa)

19.33

DN63(100级,1.6Mpa)

27.67

13

渠道

净空30*30cm(C15砼)

200

净空40*40cm(C15砼)

250

净空50*50cm(C15砼)

300

净空60*60cm(C15砼)

350

14

沼气池

产气

3000

未产气

2200

15

粮仓


立方米

200

16

砖、石、混凝土柜


立方米

30

17

围墙大门

铁大门

平方米

125

木大门

平方米

90

18

大棚(花棚、蔬菜大棚、蘑菇棚等)

竹架

平方米

20

钢架

平方米

40

水泥柱

平方米

40

塑钢

平方米

60

其他棚

平方米

10

19

彩钢房


平方米

125


附件5:西宁高速普格段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单价

名称

规格

生长期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香柚、柑桔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0

胸径>1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240


衰果


150

0<胸径≤2

幼苗

定植3年内

6

2<胸径≤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

10

2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花红、石榴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11年

60

胸径>10

盛果

挂果12年以上

280


衰果


160

0<胸径≤2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5

2<胸径≤5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

10

3

荔枝、桂圆、枇杷、车厘子、芒果、猕猴桃、火龙果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80

胸径>1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280


衰果


160

0<胸径≤2

幼苗

定植3年内

20

2<胸径≤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

40

4

坚果类(核桃、板栗、坚果、花椒)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100

胸径>10

盛产

挂果10年以上

株 

300


衰果


200

0<胸径≤2

幼苗

定植3年内

30

2<胸径≤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

60

5

葡萄

1<胸径≤2

产果期

盛果

地径在5厘米及以上

280

2<胸径≤5

中产

地径在2厘米及以上-5厘米

160

胸径>5

挂果

地径在1厘米及以上-2厘米

50

0<胸径≤1

幼树

地径在1厘米以下

30

6

香(芭)蕉、草莓


挂果


50



20

7

桑树

0<胸径≤3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2

3<胸径≤5

产叶桑

初产叶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0

5<胸径≤10

中产叶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0

胸径>10

盛产叶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20


老化树

树龄老化,病虫害严重。

10

8

油茶、油桐、乌柏、梅子、油橄榄

3<胸径≤5

幼树(未产)

离地面高度0.5-1米

3

5<胸径≤1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0

10<胸径≤20

中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00

胸径>20

大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120


老化树

树龄老化,病虫害严重。

80

9

笋竹

指以采集竹笋为主要种植目的竹丛。竹丛面积>5平方米,按面积计算。

80

10

竹林

25根以上

90

单笼根数大于10

70

单笼根数小于10

50

11

杂树(松、杉、柏、椿芽、青冈、桉、樟等非经济林木)

3<胸径≤5

幼树

胸径5厘米以下

5

5<胸径≤10

小树

胸径5-10厘米

10

10<胸径≤20

中树

胸径11-20厘米

50

20<胸径≤30

大树

胸径21-30厘米以上

120

胸径>30

特大树

胸径30厘米以上


200

12

其他杂树

3<胸径≤5

幼树

离地面高度0.5-1米

5

5<胸径≤1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20

10<胸径≤20

中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50

胸径>20

大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100

13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乔木树种

3<胸径≤5

幼树

离地面高度0.5-1米



5<胸径≤1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20

10<胸径≤20

中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50

胸径>20

大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80

14

白杨树(本地)

5<胸径≤1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5

10<胸径≤20

中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50

20<胸径≤30

大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120

胸径>30

特大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

200

说明:零星林木是指散落在园地或林地以外的树木。

注:零星树木补偿标准不得超过对应成片树木补偿,超过的按成片林木标准进行补偿。

附件6:西宁高速普格段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单价

名称

规格(cm)

生长期

说明

1

锦橙、血橙、脐橙、夏橙、碰柑、香柚、柑桔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4800

胸径>1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11600


衰果


7000

0<胸径≤2

幼苗

定植3年内

2000

2<胸径≤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

2600

2

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花红、石榴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11年

4500

胸径>10

盛果

挂果12年以上

10800


衰果

树龄老化,病虫害严重。

2400

0<胸径≤2

幼苗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下

2100

2<胸径≤5

幼树

离地面高度1米及以上未产果

2800

3

荔枝、桂圆、枇杷、车厘子、芒果、猕猴桃、火龙果、蓝莓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挂果3-9年

7900

胸径>10

盛果

挂果10年以上

10800


衰果

树龄老化,病虫害严重。

8000

0<胸径≤2

幼苗

定植3年内

2800

2<胸径≤5

幼树

定植3年及以上

2100

4

坚果类(板栗、核桃、花椒)

5<胸径≤10

产果期

初果

4-8

8500

10<胸径≤20

中产期

8-11

12000

胸径>20

盛产期

11-30

18000


衰果

超过30年

12000

0<胸径≤2

幼苗


2200

2<胸径≤5

幼树

4年以下

3000

5

葡萄

1<胸径≤2

产果期

盛果

地径在5厘米以上

15400

2<胸径≤5

中产

地径在2-5厘米

8700

胸径>5

挂果

地径在1-2厘米

8100

0<胸径≤1

幼苗

地径在1厘米以下

2100

6

香(芭)蕉、草莓


挂果


5600



2400

7

桑树


幼苗



2000

3<胸径≤5

产叶桑

初产叶

此处胸径是指桑树根部至第一树杈之中部直径

8000

5<胸径≤10

中产叶


8000

胸径>10

盛产叶


10000


老化树

树龄老化,病虫害严重,桑叶已不用于养蚕。

6000

8

油茶、油桐、乌柏、梅子、油橄榄

3<胸径≤5

幼树

未产果

未产

1600

5<胸径≤10

小树

初产果

初产期

3000

10<胸径≤20

中树

中产期

中产期

6000

胸径>20

大树

盛产期

盛产期

7500


老化树

树龄老化,病虫害严重。

5000

9

笋竹

竹丛面积>5平方米


指以采集竹笋为种植目的的竹林。小于5平方米,按笼计算。

3000

10

竹林

胸径>5,每亩竹丛数≥25笼


此处笼是指竹木植株根系相对集中生长在一起的竹丛。

 

2500

胸径<5,10笼≤每亩竹丛数<25笼

2450

胸径<5,每亩竹丛数<10笼

2400

11

杂树(松、杉、柏、椿芽、青冈、桉、樟等非经济林木)

3<胸径≤5

幼树

指林地小斑中树木的平均胸径

1600

5<胸径≤10

小树

指林地小斑中树木的平均胸径

3000

10<胸径≤20

中树

指林地小斑中树木的平均胸径

5000

20<胸径≤30

大树

指林地小斑中树木的平均胸径

7000

胸径>30

特大树

指林地小斑中树木的平均胸径

10000

12

其他杂树

3<胸径≤5

幼树

离地面高度0.5-1米的平均胸径

1500

5<胸径≤1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平均胸径

3000

10<胸径≤20

中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平均胸径

5000

胸径>20

大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平均胸径

7000

13

银杏、桂花、其他园林乔木树种

5<胸径≤10

小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平均胸径

5000

10<胸径≤20

中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平均胸径

8000

胸径>20

大树

离地面高度1米以上平均胸径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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